发文标题: 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50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2-28
实施时间: 2023-2-28
法规类型: 基金 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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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林益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和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国有份额转让的提案》收悉。经商证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建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国有权益登记制度
  近年来,有限合伙企业这种企业形式日益受到投资者关注,越来越多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或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培育发展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创新业务领域。同时,有限合伙企业特别是私募基金中的国有份额退出需求随之增加,由于有限合伙企业区别于公司制企业,出资人监管制度尚不明确,也对国资监管提出了新挑战。为此,我委在开展有限合伙企业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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