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关联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2-28
实施时间: 2023-2-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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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关于印发山东省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关联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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