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纳服函[2023]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3-2-20
实施时间: 2023-2-2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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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安排,税务总局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新需求,推出第二批25条便民办税缴费接续措施,持续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通知如下:
  一、诉求响应提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设立调解室、成立专门团队等,畅通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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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接续措施工作任务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