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委托代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启用电子缴款凭证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通告2023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2-7
实施时间: 2023-3-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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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提高非税收入征缴效率,适应非税收入信息化发展需要,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637号)规定,我局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委托代征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启用《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凭证内容
  《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基本要素包括:凭证代码、凭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密码区、缴款人名称、开票日期、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标准、应缴金额、扣减金额、实缴金额、其他信息等。
  二、凭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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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样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