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民政厅关于2022年度-2024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有关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民政厅公告2022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2-30
实施时间: 2022-12-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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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 河南省阳光医疗健康发展基金会
  2 新乡市东安教育基金会
  3 商丘市宏基教育基金会
  4 新乡医学院教育基金会
  5 洛阳市扶贫基金会
  6 河南省永帝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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