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流通规发[2023]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发文时间: 2023-1-6
实施时间: 2023-1-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0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文物、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中华老字号标识标准式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