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23]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3-1-18
实施时间: 2023-1-18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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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做好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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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样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