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审核工作过渡期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股转办发[2023]6号
发文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3-2-1
实施时间: 2023-2-1
法规类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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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总体部署,为确保全面实行注册制前后全国股转公司相关审核工作平稳、顺利衔接,现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注册制前,全国股转公司按照现行规定继续开展挂牌公开转让、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包括股票、可转债、优先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受理、审查等工作;全面实行注册制后,新申报项目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提交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全国股转公司已受理项目原则上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审核程序,相关审核期限自全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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