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社[2022]23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2-12-19
实施时间: 2022-12-19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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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农垦北大荒集团、龙江森工集团: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黑财社〔2022〕13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水平,选择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下达的预算绩效目标表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各统筹地区需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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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区域绩效目标总表.xlsx    
附件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区域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目标明细表.xlsx    
附件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