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市场主体除名标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市监发[2022]5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2-5-19
实施时间: 2022-5-19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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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药监局、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市场主体除名标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我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营商环境5.0重点任务,逐步建立规范、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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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市监发[2024]99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2024-12-31
实施时间: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