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契税政策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23]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28
实施时间: 2023-1-28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6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契税政策文件管理,省财政厅、税务局、自然资源厅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1990年以来发布的契税相关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文件共41件,其中,废止文件40件,失效文件1件。现将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nbs......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