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督[2022]3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2-12-27
实施时间: 2022-12-27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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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市财政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上海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沪财督〔2012〕47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现将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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