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5号--退市信息披露[2023年1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3]101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1-13
实施时间: 2023-1-13
法规类型: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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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退市相关信息披露行为,增强退市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3〕5号)等有关规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5号——退市信息披露》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5号——退市信息披露》(上证函〔2022〕4号)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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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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