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税费征收保障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规[2023]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3-1-12
实施时间: 2023-1-10
失效时间: 2028-1-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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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税费征收保障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2日

  上海市税费征收保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税费征收保障,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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