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23]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3-1-11
实施时间: 2023-1-11
法规类型: 会计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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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我们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进行修订,起草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沈玉凯 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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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pdf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