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人社发[2023]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3-1-12
实施时间: 2023-1-12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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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县税务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5〕4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9〕42号)精神,按照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原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缴费标准及缴费补贴
  (一)缴费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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