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资[2023]6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1-18
实施时间: 2023-1-18
法规类型: 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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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省属企业: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近日,财政部、应急部修订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抓好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训
  修订后《办法》扩大了适用行业范围和安全费用使用范围,提高了部分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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