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公告[2023]3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1-19
实施时间: 2023-1-19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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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的共识,持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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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