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全省2023年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评协[2023]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15
实施时间: 2023-1-15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0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宁波不发),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17〕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省2023年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在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登记在册(含重新登记及变更类别为执业会员,以中评协公告为准)并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资产评估师、合伙人或股东。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查看下载附件请到/NewsTrends/Announcement/27087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