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
发文文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2-12-31
实施时间: 2023-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0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
  (2022年12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2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费服务工作,强化征收管理协同,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政府非税收入的服务和征收管理保障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税务机关包括各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