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问题的通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5]26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5-3-10
实施时间: 2005-3-10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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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公司:
  为了做好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工作,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4年第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保障基金专门帐户
  中国保监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和人寿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两个专户。财产保险公司、综合再保险公司和财产再保险公司应将保险保障基金缴入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专户,人寿保险公司(含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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