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22]3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22-12-30
实施时间: 2022-12-30
法规类型: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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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为了积极推进存量市政基础设施入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全面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财会〔2017〕11号,以下简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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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pdf    
2.市政基础设施会计明细科目及编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