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23年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统计函[2022]45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2-12-30
实施时间: 2022-12-3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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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
  根据《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和海关统计工作需要,统计分析司修订形成了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以下简称《商品目录》),并更新维护了相关统计商品参数。《商品目录》修订情况和相关参数表已上传至统计分析司网站,请各关在“常用参数-报表参数/基础参数”栏目下浏览并下载使用。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3年版《商品目录》的修订情况
  (一)商品编码及名称。
  2023年版《商品目录》删除“090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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