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林业局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林业局公告2022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2-30
实施时间: 2023-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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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和《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渝财综〔2022〕53号)的要求,现将重庆市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减免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各级林业部门审核(批准)的用地申请,森林植被恢复费由缴费人向森林植被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森林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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