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征求《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22]4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2-12-12
实施时间: 2022-12-12
法规类型: 独立审计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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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适应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际,根据考试组织管理工作需要,我们研究起草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3年1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gk.mof.gov.cn)提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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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起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