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发文文号: 税总纳服发[202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3-1-1
实施时间: 2023-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3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抓好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税务总局决定,2023年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先行推出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2023年第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