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再制干酪等产品进口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相关要求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2-12-30
实施时间: 2022-12-3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0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以下统称新国标)将于近期陆续实施,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平稳发展,参照国际惯例以及国内的监管要求,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现就上述产品进口执行标准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新国标实施之日起,境外企业应按新国标生产输华食品。在新国标实施日期前生产、进口的符合原国标规定的产品,根据国内标准实施的规定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可在保质期内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