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2]1219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12-30
实施时间: 2022-12-30
失效时间: 2024-4-30
法规类型: 发行上市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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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更好地坚守创业板定位,支持更多优质创新创业企业发行上市,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深证上〔2020〕50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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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修订说明.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4]344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4-4-30
实施时间:202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