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证公告[2022]59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12-30
实施时间: 2022-12-30
失效时间: 2023-9-25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的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年12月30日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证券交......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修改: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证公告[2023]75号
发文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3-9-26
实施时间:202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