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吉财公告[2019]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12-23
实施时间: 2019-12-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11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和《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吉财税[2016]622号)及《关于调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时间的通知》(吉财税[2018]2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一、基金会
  1、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2、吉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3、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
  4、吉林省残疾人福利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