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挂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示的通知
发文文号: 股转办发[2022]93号
发文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2-12-26
实施时间: 2022-12-26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挂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升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质量,现提示关注以下事项。
  一、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质量管理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委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执业人员承担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审计准则,认真履行审计程序,确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当按照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和方法,充分了解挂牌公司经营信息、行业状况和监管环境,考虑由于融资、分层调整、筹备公开发行并上市、强制终止挂牌等可能引起的财务报表粉饰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