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北证办发[2022]62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12-26
实施时间: 2022-12-26
法规类型: 信息披露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上市公司、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为妥善做好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年度报告预约工作
  上市公司应提前确定披露时间,由保荐机构在业务支持平台提交预约申请。上市公司应按照预约时间披露,尽量减少变更情况。如需变更披露时间的,应提前5个交易日提出变更申请,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