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开展辽宁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税函[2020]24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8-21
实施时间: 2020-8-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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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新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以下简称“试点通知”)规定,现将辽宁省试点工作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的申请
  符合试点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申请成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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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声明.doc    
2.委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