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7-5
实施时间: 2018-7-5
失效时间: 2022-10-19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12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2-10-20
实施时间: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