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0-30
实施时间: 2018-9-3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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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三定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蒲河新城税务局自2018年9月30日起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开发区裕农路68号,邮政编码:110164,联系电话:024-88085880。原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蒲河新城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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