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10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注释:
  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为进一步推进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支持我省外贸经济发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决定在全省推进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口企业,可填报《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业务申请表》(见附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业务: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业务申请表.doc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