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医保发[2022]2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2-12-16
实施时间: 2022-12-16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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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16〕43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精神,现就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缴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1.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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