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总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人社发[2019]2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6-28
实施时间: 2019-6-2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7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5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9〕6号)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是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完善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并发布不同职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信息、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对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