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字[2019]4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9-7-11
实施时间: 2019-7-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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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切实解决好我区部分退役士兵未能及时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缴费中断,享受养老、医疗保障待遇面临困难等问题,保证退役士兵享有的保障待遇与服役贡献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维护退役士兵切身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准执行政策
  (一)精准把握允许参保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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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和工作专班人员名单.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