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人社发[2019]1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9-4-26
实施时间: 2019-4-2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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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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