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口岸管理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等13部门关于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内口岸字[2022]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17
实施时间: 2022-1-17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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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署岸发〔2021〕8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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