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组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8]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8-1-6
实施时间: 1998-1-6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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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保证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推动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现将组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成立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领导小组在原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组成,管理中心由领导小组负责组建。
  二、管理中心负责人(正、副主任)由领导小组在征求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意见后确定,并将名单报总局备案。
  三、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由国税局和地税局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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