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修订印发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申诉委员会工作规则及调整惩戒、申诉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注协[2022]13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12-13
实施时间: 2022-12-13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16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强化行业自律监管工作,提高业务监管执行效率,根据2021年12月30日中注协修订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工作规则》(会协〔2021〕57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会新修订了《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工作规则》并调整了惩戒、申诉委员会组成人员,经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附件:
  1.四川省注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组成人员名单.doc    
2.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组成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