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发改收费发[2020]6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3-2
实施时间: 2020-3-2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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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更好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有效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明确分档征收起点等规定,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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