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国资委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晋税发[2018]1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7-24
实施时间: 2018-7-24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山西 国企改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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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税务局、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决策部署,发挥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主力军作用,现就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助推资本形态转换调整
  (一)国有企业在改制中以评估增值资产出资设立拟上市的股份公司,或将评估增值资产注入已上市的股份公司,其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企业的国有资本金。经确认的评估增值资产,可按评估价值入账并按有关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在计算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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