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河北省车船税联网征收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3-3
实施时间: 2020-3-3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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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强化河北省车船税联网征收工作,提高车船税征管质量和代收代缴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险机构的操作规范
  (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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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如下修改: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1-12-30
实施时间:2021-12-30
 

  注释:
  条款修改。

  “五、车船税退税处理(二)保险机构在车船税税款向税务机关申报之后,属于保险机构录入错误,导致纳税人退税的,由保险机构到缴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将所退税款退至保险机构指定账户,再由保险机构退给纳税人。”

  修改为“ 五、车船税退税处理  (二)保险机构在车船税税款向税务机关申报之后,属于保险机构录入错误,导致纳税人退税的,经纳税人同意,由保险机构到缴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将所退税款退至保险机构指定账户,再由保险机构转退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