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两免”即办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9-30
实施时间: 2022-10-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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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税总发〔2020〕74号印发), 持续深化“放管服” 改革,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两免”即办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事项
  对税务机关通过政府间信息共享取得并可即时查验的3项税务证明事项(见附件)实行“两免&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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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实行“两免”即办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