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建市[2022]27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22-11-18
实施时间: 2022-11-1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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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省直管县(市)、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及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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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