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延长用人单位2022年11月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税发[2022] 5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2-5
实施时间: 2022-12-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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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当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用人单位因疫情管控、居家办公等方面的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保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用人单位2022年11月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我市用人单位2022年11月费款所属期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限从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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