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3-5
实施时间: 2020-3-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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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决定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废止《舟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舟山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2020年3月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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